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 2024 年无人机自动巡检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Y24-XA407-FW170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 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 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 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庆油田分公司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2024年无人机自动巡检项目,项目金额705435.83元(含6%税费和HSE费 等其他全部费用)。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计划结合苏南区块特点,在开发三区苏南集气站开展无人机自动巡检项目,使用无人机对无人值守集气 站及集气站7公里半径内的输气管线进行自动巡检,替代部分人工巡检工作量,全面巡查集气站和管道异常生产情况,并第一 时间对预警数据进行推送和处置,提升集气站和管道安全生产能力。负责部署无人机及相关设施,负责办理空域申请、保险、 备案及外协等相关事宜,负责按照甲方需求编制施工方案,并组织现场施工工作,达到预期的巡检目的。
2.3服务期限:2024年08月20日起至2025年02月05日(暂定),工期170天。 2.4服务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和乌审旗境内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管辖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各地区管理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证书,且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20日 内取得本项目服务范围所属区域由空军航管处批准的正式空域批文。
3.3人员要求:须配备技术服务人员3名,技术员须持有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证书(CAAC或AOPA),拟派所有人员须为本企业 自有员工,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自有人员。
3.4财务要求:无资不抵债的情形;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 人应提供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5车辆要求:配备车辆1台,主要用于技术服务人员往返现场需要。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 年 7 月 24 日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 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在 线报名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 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 关注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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