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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天然林保护修复基础数据上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2-09-18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天然林保护修复基础数据上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年09月18日 20: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天然林保护修复基础数据上图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09月18日 20:3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1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惠、万洋洋、李斌
项目联系电话0991-2629781、1819822872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奎屯路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邓工0993-6016267
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惠、万洋洋、李斌0991-2629781、1819822872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天然林保护修复基础数据上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zb-2022-371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天然林保护修复基础数据上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天然林保护修复基础数据上图(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需具有林业规划调查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2)其他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至 2022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时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需另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作为报名资料留存)到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谈判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拒绝;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
  • 最近一个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沙湾分局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湾县奎屯路13号

联系方式:邓工0993-6016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方式:周惠、万洋洋、李斌0991-2629781、1819822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惠、万洋洋、李斌

电 话:  0991-2629781、1819822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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